1、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等四个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0〕1443 号文件要求,拟对廖坑分离立交、老屋场分离立交等7座独柱桥墩抗倾覆验算不满足要求的桥梁进行抗倾覆加固,拟对十字路口桥、廖坑分离立交等 21 座跨线桥桥墩进行安全防护提升,对有安全隐患的桥墩增设安全设施,并对赣定高速的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进行改造升级,具体信息详见附表一。本项目建安费约为1000万元。
2、资格条件
所属路线名称 |
序号 |
桥梁中心桩号或跨线桩号 |
桥梁名称 |
孔数-孔径 |
桥长 (m) |
工作内容 |
梁板 |
(孔-m) |
高度(cm) |
||||||
赣定高速 |
1 |
K3045+780.0 |
廖坑分离立交 |
10+2*16+10 |
57 |
墩顶加设钢盖梁、墩身加钢套筒、更换支座等 |
80 |
2 |
K3078+060.0 |
老屋场分离立交桥 |
13+2*18+13 |
67 |
80 |
||
3 |
K3090+500.0 |
信丰互通立交A匝道桥 |
4*20 |
56 |
140 |
||
4 |
K3113+220.0 |
铁石口互通AA匝道桥 |
22+2*27+22 |
99 |
155 |
||
5 |
K3133+270.0 |
田心围分离立交 |
22+2*27+22 |
104 |
165 |
||
K3133+249.0 |
22+2*27+22 |
104 |
165 |
||||
6 |
K3135+632.5 |
莲塘下分离立交 |
22+2*27+22 |
104 |
165 |
||
K3135+651.5 |
22+2*27+22 |
104 |
165 |
||||
龙杨高速 |
7 |
K3162+707.12 |
大陂潭分离立交二 |
24+2*38+24 |
131 |
200 |
附表一 桥梁项目基本信息
跨线桥墩安全防护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桥梁名称 |
桥梁中心桩号 |
被交道路名称 |
1、国道及高速匝道
|
|||
1 |
小黎屋分离立交 |
K3065+082 |
G105国道 |
2 |
田心围分离立交 |
ZK3133+270/YK3133+249 |
G105国道 |
3 |
莲塘下分离立交 |
ZK3135+632.5/YK3135+651.5 |
G105国道 |
4 |
柏公坑分离立交 |
ZK3136+119.5/YK3136+152 |
G105国道 |
5 |
水迳头分离立交 |
K3138+929 |
G105国道 |
6 |
龙南互通主线跨线桥 |
ZK3141+572/YK3141+573 |
高速匝道 |
7 |
龙南互通匝道桥 |
高速匝道 |
|
8 |
定南互通跨线桥 (上跨匝道、左幅) |
K16+469 |
高速匝道 |
9 |
定南互通跨线桥 (上跨匝道、右幅) |
K16+469 |
高速匝道 |
2、高速公路
|
|||
1 |
十字路口桥 |
K3044+826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2 |
廖坑分离立交 |
K3045+78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3 |
南康南互通 A匝道跨线桥 |
K3054+165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4 |
荷树坪分离立交 |
K3064+02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5 |
杨梅树下分离立交 |
K3067+382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6 |
新郭屋分离立交 |
K3068+33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7 |
下岭仔分离立交 |
K3073+06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8 |
老屋场分离立交 |
K3078+06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9 |
桃树下分离立交 |
K3078+602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10 |
赖公坑分离立交 |
K3105+97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11 |
罗坑分离立交 |
K3106+925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12 |
信丰县城互通立交 A匝道桥 |
AK0+210.126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13 |
铁石口互通立交 AA匝道桥 |
AK0+242.32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14 |
郑屋分离立交 |
K3137+298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3、龙杨高速公路
|
|||
1 |
大陂潭分离立交二桥 |
K3162+707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2 |
上跨天桥 |
K3179+230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3 |
杨村互通 跨线桥 |
AK3143+337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4 |
杨村分离立交 |
K3194+705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4、兴赣高速公路
|
|||
1 |
兴国枢纽互通 B匝道2号桥 |
BK0+844.035 |
中央分隔带两侧 |
2 |
高坪支线上跨桥 |
K315+540 |
高速主线一侧 |
3 |
赣县东枢纽 A匝道跨B匝道1#桥 |
AK1+625.7 |
B匝道两侧 |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③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资质。 |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无 |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 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回溯3年,下同)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⑦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⑧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0年度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 55周岁及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抽签。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经理和项目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项目业绩:15分 |
||
2.2.3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N≤15时,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当N>15时,选择前 4 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N为第一信封开标有效投标人数量)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3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 及规划 |
7分
|
科学合理得5.7~7分,较合理得4.3~5.6分,一般得4.2分。 |
|
施工方案、方法 与技术措施 |
7分
|
科学合理得5.7~7分,较合理得4.3~5.6分,一般得4.2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7分
|
科学合理得5.7~7分,较合理得4.3~5.6分,一般得4.2分。 |
||||
安全生产作业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标准化管理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7分
|
科学合理得5.7~7分,较合理得4.3~5.6分,一般得4.2分。 |
||||
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及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 |
7分
|
科学合理得5.7~7分,较合理得4.3~5.6分,一般得4.2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基本分 |
9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
|
项目经理加分 |
6分
|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6分。 |
||||
项目总工基本分 |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
||||
项目总工加分 |
4分 |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4分。 |
||||
2.2.2 (3) |
其 他 因 素 40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
技术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
||||
近五年每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已通车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加固项目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评标办法3.6.1款不适用,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