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决算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1(ZBQ)362-1223
项目名称: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决算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万元
最高限价:3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380 | 380 | 审计服务 | 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决算审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与其他企业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企业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2. 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 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5.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8.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 10.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4-10)项要求。联合体磋商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盖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共同磋商协议扫描件。参与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体磋商的,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8日到 2022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
方式:a. 现场领取:(1)供应商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磋商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转账至支付宝账户:531148126@qq.com,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HGJ21(ZBQ)362-1223 标书款+单位名称”。(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zhaobiao@fenghuigj.cn。(3)邮件主题为:FHGJ21(ZBQ)362-1223 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开元kaiyuan(中国):022-2739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
开元kaiyuan(中国):022-23732333
3.项目开元kaiyuan(中国)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23732333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