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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6-02 259
 

保康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31 15:26发布单位: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6-14项目监管地:保康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保康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KZC/ZH(202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保采计备【2022】169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助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进程,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不少于2万吨,秸秆翻压还田按30元/吨的标准补贴,其它利用按50元/吨的标准补贴。
(2)采购预算:1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3)质量要求:达到项目实施要求标准及要素条件,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服务主体的秸秆利用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确认最终利用结论和数据。
(4)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5)服务地点:保康县马桥、马良、店垭、歇马、寺坪等五个乡镇。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农业服务组织,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能力和技术能力;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秸秆综合利用相应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1日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下载

3、方式:

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登记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扫描件或网页截图一起打包压缩成申请资料,将申请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793738113@qq.com邮箱;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到供应商联系邮箱内。
注:因登记表信息错误而导致联系不上或文件无法发送的,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6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城路市民之家4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城路市民之家4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磋商会的)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磋商会的)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东后街26号

开元kaiyuan(中国):0710-5816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

开元kaiyuan(中国):0710-5818997

3、项目开元kaiyuan(中国)

项目联系人:黄银荣

电   话:0710-5816396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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